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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速递|社工参与儿童福利机构特殊教育服务评估!民政部发布3项行业标准

时间:2024-02-01 05:08:39 浏览人数:54人 来源:中国社会工作 
近日,民政部发布《儿童福利机构日常生活照料操作规程》《儿童福利机构特殊教育服务规范》《人工耳蜗植入前电生理检测方法》3项推荐性行业标准,自2024年3月1日起实施。
《儿童福利机构日常生活照料操作规程》规定了儿童福利机构对儿童开展的卫生照料、晨间和晚间照料、睡眠照料、进食照料、饮水照料、排泄照料、活动照料的操作指示。每项照料均从自理儿童、部分自理儿童和不能自理儿童三种情况进行规范性指导,在操作流程上进行了细化。

标准号:MZ/T 208—2024

《儿童福利机构特殊教育服务规范》(以下简称《规范》)规定了儿童福利机构特殊教育的总体原则、基本要求、服务内容、服务流程及要求、档案管理、服务评价与改进要求,适用于儿童福利机构设立的特殊教育班、特殊教育学校所提供的特殊教育服务。
《规范》指出,残障儿童是指在躯体或心理活动中的某项能力(包括先天或后天原因造成肢体功能障碍,视觉、听觉、言语、学习、行为和情感障碍以及智力或精神障碍等)明显低于正常儿童者。特殊教育是指根据儿童福利机构内儿童的身心特点和教育需要,采用一般或特殊的教学方法或手段,最大限度地开发儿童的潜能,使他们增长知识、获得技能、具有良好品德、增强适应能力的一种教育。
《规范》要求,特殊教育服务内容应包括思想道德教育、文化认知教育、生活能力教育、劳动能力教育、社会适应教育、职业技能教育等。在教育评估方面,应及时对儿童进行入学评估。定期开展阶段性评估,包括月评估和学期评估。个别化教育的儿童可根据需要不定期开展评估。评估人员应由教师、保教人员、社会工作者、康复治疗师等人员组成。根据需要可聘请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。

标准号:MZ/T 209—2024

标准号:MZ/T 210—202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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